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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辦理107年下半年度委外職前訓練單位聯繫會議紀錄一份,另宣導本分署開立「職業訓練推介單」注意事項,詳如說明段,請查照。

說   明:
一、本次會議各場次出席人員簽到表及各單位提案(問)彙整暨回應單如附件,請貴單位參照辦理。
二、另鑒於具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身分者(下稱是類民眾)參加職前職業訓練,應依「就業服務法」及「就業保險法」等相關規定,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並開立「職業訓練推介單」(下稱職訓推介單),始能完成報名作業。為落實適(性)訓評估,使有限之職業訓練資源有效利用,請各單位遇有是類民眾詢問或報名課程時,應即時請其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職訓推介單,避免報名截止日將屆,始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開立,致未預留合理作業時間,肇生相關爭端。
三、另本分署所轄之臺南、永康、新營、嘉義、朴子、斗六及虎尾等七處就業中心開立職訓推介單,自臨櫃辦理之日起,至完成開立止,原則需5個工作日(不含例假日)之作業時間;惟如遇有特殊情事時,仍請依各就業中心規定及受理人員所告知之期日為主。以上事項請協助轉知民眾知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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